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2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接到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袁宏永先生及其配偶李甄荣女士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袁宏永先生通过其配偶李甄荣女士于2018年 2月12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名称 职务 增持方式 增持数 成交均价
量(股) (元/股)持股数占总股持股数占总股
量(股) 本比例 量(股) 本比例
李甄荣 副董事长兼总裁 竞价交易 1,600 39.82 755,220 0.5245% 756,820 0.5256%
袁宏永之配偶
二、本次增持目的及计划
本次增持系基于袁宏永先生、李甄荣女士对公司未来发展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以更加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自本次增持事实发生之日起,前述增持主体不排除未来继续通过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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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增持完成后6个月等法定期限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