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2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大余县辰源世纪科贸有限公司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001,6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8%)的股东大余县辰源世纪科贸有限公司1(以下简称“辰源世纪”)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1,6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8%)。
公司于近日收到辰源世纪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大余县辰源世纪科贸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辰源世纪直接持有公司 6,001,66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8%。辰源世纪无一致行动人。
根据辰源世纪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
1 2020 年 8 月 20 日,安远县辰源世纪科贸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大余县辰源世纪科贸有限公司。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的承诺,辰源世纪拟减持公司股份,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意向。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
公司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股份及其通过公司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
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辰源世纪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减持,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4、减持期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5、减持价格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辰源世纪计划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1,66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58%),其中,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则减持数量不超过 6,001,660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58%),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则减持数量不超过 4,652,752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辰源世纪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承诺如下:
“自辰安科技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辰安科技的股份,也不由辰安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若本公司研究决定减持股份,本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转让发行人股票。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如下:(1)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 5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 100%;(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在本公司拟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本公司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如本公司未履行承诺,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辰源世纪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辰源世纪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
2、本次辰源世纪实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造成影响。
在减持期间内,辰源世纪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辰源世纪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