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岳钧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以
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
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岳钧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不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继续使用不超过 1,5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拟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 9.60 万元/年。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到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改选。董事会提名王岳钧、裘福寅、蒋源洋、邢宾宾、马雨阳、邢潇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已经通过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要求。上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关于选举王岳钧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关于选举裘福寅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关于选举蒋源洋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关于选举邢宾宾女士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关于选举马雨阳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关于选举邢潇琳女士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到期,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改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蔡海静、吕圭源、单伟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已经通过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要求。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蔡海静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蔡海静女士、吕圭源先生、单伟光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独立董事的人数已达到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关于选举蔡海静女士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关于选举吕圭源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关于选举单伟光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均发表了声明与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事项,相关议案
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太平洋证券关于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