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2085 号文《关于同意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
司债券 245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募集资金 24,500.00 万元,
扣除本次发行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用 6,249,528.30(不含增值税)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238,750,471.70 元。扣除承销费用 47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4,03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E1060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本公司 2020 年 12 月 8 日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240,300,000.00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40,300,000.0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40,300,000.00 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1,471.95 元,已全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汉口银行武昌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汉街支行、华夏银行武汉徐东支行、平安银行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银行开设了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 元,公司已
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具体情形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1.12.31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日余额
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275011001030761 45,000,000.00 0.00 已注销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汉街
38440188000092662 87,000,000.00 0.00 已注销
支行
华夏银行武汉徐东支行 11155000000873318 88,300,000.00 0.00 已注销
平安银行武汉分行 15889398540057 20,000,000.00 0.00 已注销
合 计 240,300,000.00 0.00
注 1:四个账户初始存放金额(含部分发行费用)合计 240,300,000.00 元;
注 2:目前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三个项目为:津石高速公路工程桥梁钢箱梁材料采购、制造、运输、安装工程专业施工项目、监利至江陵高速公路东延段钢混组合梁施工专业分包项目、营山至达州高速公路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在募集
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
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本公司分别从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共计 240,300,000.00 元(不含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银行 置换日期 置换金额(不含利息)
1 华夏银行武汉徐东支行 2021.01.12 88,300,000.00
2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汉街支行 2021.01.12 87,000,000.00
3 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2021.01.12 45,000,000.00
4 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2021.03.11 20,000,000.00
合 计 240,300,000.00
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20]第 ZE10615 号《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审验确认。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合计 81,956.95 元,扣除各项手续费后净额为81,471.95 元,已全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于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前转至公司基本户和一般账户。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 3月 2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5,0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净额 238,750,471.7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