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同终止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1、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智冠嘉(北京)
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冠嘉”)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签署了《5G 铁
塔及相关通讯业务合作协议》,双方均将对方纳入战略合作伙伴范畴,共同在5G 铁塔建设及通讯工程施工领域开拓市场、共享资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智冠嘉拟将其在山西、河南境内的 5G 基站铁塔建设施工项目择优发包给公司实施,在未来 1-2 年之间智冠嘉拟向公司陆续发包实施基站站点工程不低于 2000
个,工程合同额不低于 7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披露的
《关于签订 5G 铁塔及相关通讯业务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2、在上述合作协议的指导下,公司与智冠嘉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签署了
《5G 基站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智冠嘉本期将不少于 300 个 5G 基站站点交由
公司建设,合同金额 11,739 万元,资金来源为智冠嘉自筹,自筹比例 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37)。
3、近日,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该《5G 铁塔及相关通讯业务合作协议》、
《5G 基站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签署《合同终止协议书》(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二、终止协议签署的原因
公司积极与智冠嘉相关方联络沟通,努力推进相关合作事项,但受多重因素影响,双方在项目开工前期的工作界面进行多次沟通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导致上述合作事项推进延缓,一直未有突破性的进展,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等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与智冠嘉签订《合同终止协议书》,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1、《5G 铁塔及相关通讯业务合作协议》、《5G 基站建设项目工程合同》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书后,不再履行。
2、双方确认就《5G 铁塔及相关通讯业务合作协议》、《5G 基站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的签署与履行中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任一方不因上述协议、合同的签署与履行发生任何经济损失,任一方不就上述协议、合同的签署、履行与解除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四、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5G 铁塔及相关通讯业务合作协议》、《5G 基站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签订至今未实际履行,终止该协议、合同是双方友好协商的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合同终止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