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19-060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与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南部新城一经理部(以下简称“中铁四局第二工程公司南京南部新城一经理部”、“甲方”)签订了《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含税)为 85,496,715.84 元人民币(暂定)。
公司董事会现将合同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工期以甲方要求工期及进度安排为准。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该合同履行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
二、合同签署概况
1、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151822239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蠡塘河路
法定代表人:赵春斌
注册资本:100,100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6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0 年 08 月 22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承建铁路、公路、高速公路路基、水利、电力、机场、码头、城市道路与桥梁、隧道、污水处理、给排水、地铁、基础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施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施工机械租赁及修理;钢结构加工、安装;钢模板加工;仓储;汽车检测、销售;五金、建筑材料、建筑设备租赁;工程与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质检技术服务。(以上仅限分支机构凭有效授权书和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南部新城一经理部为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下属经理部。
3、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四局第二工程公司”)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铁路工程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资质。四十多年来,中铁四局第二工程公司 60 多项工程获得国家和省部以上级优质工程奖,连续四年进入“中国中铁三级施工企业 20 强”评选前三甲,成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三级施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典范。公司认为其履约能力较强,履约风险较小。
4、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中铁四局第二工程公司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过业务合作(徐州迎宾快速路和盐城铁路客运枢纽项目)。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承天大道跨绕城、左转匝道、东西侧人非桥、上下人非桥钢箱梁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南部新城一经理部。
3、签约合同总价(含税):85,496,715.84 元人民币。
四、结算与支付
合同约定:
1、预付款:合同总价的 20%,每次结算完毕进行支付时扣回预付款的 20%,
在结算金额达到总价的 80%时全部扣完。
2、本合同按工程进度实行按月结算,钢箱梁结算分三个阶段进行。
3、每月结算时,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其单位名称、收款单位、开票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相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结算金额的 75%(甲方财务在支付结算价款时应先扣回工程预付款,预付款保函在预付款扣完后退还);工程通过承天大道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业主支付工程款后,甲方支付至乙方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85%;业主决算审计完成后,按照最终审计单价和最终审计的乙方已完数量计算支付至总价的 95%;剩余 5%结算款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缺陷期满且业主对甲方进行支付后,甲方对乙方进行支付。
五、合同纠纷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向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审议程序
该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客户形成依赖。
本次合同金额共计 85,496,715.84 元,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2.97%,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八、备查文件
1、《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