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公告编号:2018-042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波重科”或“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8年6月11日。
2、授予价格:每股8.00元。
3、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4、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55名激励对象授予498.00万股。授予过程中,因7名激励对象自动放弃认购,个别激励对象未全额认购,公司实际向48名激励对象授予445.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分配情况具体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1 刘乾俊 总经理 30.00 6.74% 0.29%
2 宋雄文 副总经理 55.00 12.35% 0.5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
360.40 80.92% 3.52%
人员(合计46人)
合计(48人) 445.40 100.00% 4.35%
注1: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2:上述任何1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5、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安排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3期解除限售,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安排如下:
可解除限售数量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占限制性股票总
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4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18年4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海波重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总人数为66人,包含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部分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11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2018年6月11日,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进行了调整。经过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由500万股调整为498万股,激励对象由66人调整为55人。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后的《海波重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于2018年6月11日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在授予过程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个别激励对象未全额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述激励对象弃购的获授限制性股票作废,不再授予。公司最终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48人,实际授予数量为4,454,000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4.35%。除部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或未全额认购外,其余激励对象及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2018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海波重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15日出具了《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5.4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350号),审验了公司截止2018年6月15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认为:
截至2018年6月15日止,海波重科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5,632,000.00元(大写:叁仟伍佰陆拾叁万贰仟元),海波重科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5,632,000.00元(大写:叁仟伍佰陆拾叁万贰仟元),其中计入“股
本”人民币4,454,000.00元(大写:肆佰肆拾伍万肆仟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31,178,000.00元(大写:叁仟壹佰壹拾柒万捌仟元)。
同时,海波重科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40.00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82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2018年6月15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10,685.40万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6月11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6月28日。
四、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六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1,425,000 59.99% 4,454,000 65,879,000 61.6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0,975,000 40.01% - 40,975,000 38.35%
三、总股本 102,400,000 100.00% 4,454,000 106,854,000 100.00%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106,854,000股摊薄计算,公司2017年度每股收益为0.3268元。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2,400,000股增加至106,854,000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570,000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公司总股本102,400,000股的比例为55.24%;本次授予完成后,张海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总股本106,854,000股的比例为52.94%。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