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2-125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后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以及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均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含本数),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666,667 股至5,333,33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约为 0.97%至 1.95%。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12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及 2021 年 5 月 14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了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5月 15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273,54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586,700 股后的 272,953,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0.400859 元(含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4.96 元/股(含本数)。调整价格上限后,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4.96 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4,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673,79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98%。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4.96 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8,000 万元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347,59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95%。具
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8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273,54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586,700 股后的 272,953,3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50000 元(含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4.96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4.91 元/股(含本数)。调整价格上限后,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4.91 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4,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682,76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98%。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4.91 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8,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365,526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9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13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于2022 年 4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回购公
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 6 个月,即回购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5 月 11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止。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
限延期的公告》。
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353,500.00 股后的 273,147,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5.000000 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4.91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94 元/股(含本数)。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后,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9.94 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4,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024,145 股,占公司分红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98%。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9.94 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8,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048,289 股,占公司分红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9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25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2021 年 6 月 1 日、2021 年 7 月 2 日、2021 年 8 月 3 日、2021 年 9 月 2 日、
2021 年 10 月 1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1 日、2022 年 1 月 4 日、
2022 年 2 月 8 日、2022 年 3 月 1 日、2022 年 4 月 2 日、2022 年 5 月 5 日、2022
年 6 月 2 日、2022 年 7 月 2 日、2022 年 8 月 2 日、2022 年 9 月 2 日、2022 年
10 月 11 日、2022 年 10 月 17 日及 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分别于巨潮资讯网披
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2 年 11 月 3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计划实施完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第 9 号监管指引》”)的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43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最高成交价为 14.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0,001,212.2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2022 年 4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回购公
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 6 个月,即回购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5 月 11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止。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前一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变动日期 变动原因 变动数量(股)
卢志锋 财务总监 2022/2/9 股权激励授予登记 50,000
贾文新 副总裁 2022/2/17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10,000
上述相关主体在公司股份回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份回购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第 9 号监管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5 月 14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8,023,500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最大数量为
475,650 股(2022 年 9 月 13 日—2022 年 9 月 19 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
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2,005,875 股)。
3、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以及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作出安排,届时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