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22-076
债券代码:123056 债券简称:雪榕转债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涉及人数 167 人,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455.6 万股,占
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507,600,268 股的 0.90%,回购价格为 3.98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
活期存款利息之和,截至 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已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回购价
款人民币 18,264,525.19 元。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507,600,268 股变更为 503,044,268
股。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
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拟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3、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3 日,数量为 1,259 万股。
5、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4.22 元/股调整为 4.1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
予对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9 月
1 日,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11 日,数量为 20 万股。
7、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
公司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166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372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同时,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因在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内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 4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19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以上 4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19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3.98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9、2021 年 8 月 2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不调
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10、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暂缓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6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业绩不达标暨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 167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455.6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3.98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业绩不达标暨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 167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455.6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3.98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鉴于 17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50 名激励对象因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而不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上述合计 167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455.6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业绩不达标暨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合计 455.6 万股,占回购
前公司总股本 507,600,268 股的 0.90%。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3.98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
利息之和,截至 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已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
18,264,525.19 元。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0827595_B03 号《验资报告》。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507,600,268 股变更为 503,044,268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68,037,447 33.10 0 4,556,000 163,431,447 32.50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93,540,880 18.43 0 0 93,490,880 18.59
首发后限售股 65,676,567 12.94 0 0 65,676,567 13.06
股权激励限售股 8,820,000 1.74 0 4,556,000 4,264,000 0.8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39,562,821 66.90 0 0 339,562,821 67.50
三、总股本 507,600,268 100.00 0 4,556,000 503,044,268 100.00
注:1、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雪榕转债,债券代码:123056)于 2021 年 1 月 4 日
进入转股期,上表中“本次变动前”采用截至 2022 年 7 月 20 日的股本结构,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回购
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2、上表中数据尾数之和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