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股份”或“上市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收到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东郭长兴、徐海涛、南京能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庄展诺、李从文、上海钧犀实业有限公司、景欣定增精选2号私募投资基金、景欣定增精选3号私募投资基金共计8名股东的证券过户登记完成证明,其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都资管”)拟战略控股金冠股份暨达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19年2月27日,公司股东郭长兴、徐海涛、南京能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庄展诺、李从文、上海钧犀实业有限公司、景欣定增精选2号私募投资基金、景欣定增精选3号私募投资基金共计8名股东(以下合称“股份转让方”)与古都资管签署了《关于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2019年5月13日,上述共计8名股份转让方与古都资管签署了《关于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详见《关于股东与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关于股东与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
根据以上协议,古都资管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取得上述8名股份转让
方合计持有的金冠股份49,499,746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约占金冠股份总股份的9.4384%。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19年6月10日,股东郭长兴、徐海涛、南京能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庄展诺、李从文、上海钧犀实业有限公司、景欣定增精选2号私募投资基金、景欣定增精选3号私募投资基金共计8名股东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古都资管直接持有公司49,499,74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4384%。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后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
股东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拥有表决权股数 拥有表决权比例
(股) (股)
古都资管 0 0.0000% 0 0.0000%
郭长兴 29,988,000 5.7180% 29,988,000 5.7180%
徐海涛 5,292,000 1.0091% 5,292,000 1.0091%
能策投资 41,471,996 7.9077% 41,471,996 7.9077%
庄展诺 20,284,045 3.8677% 20,284,045 3.8677%
李从文 3,942,017 0.75164% 3,942,017 0.75164%
钧犀实业 2,449,327 0.4670% 3,567,427 0.4670%
景欣2号 3,489,874 0.6654% 3,489,874 0.6654%
景欣3号 3,483,868 0.6643% 3,483,868 0.6643%
张汉鸿 39,580,342 7.5470% 39,580,342 7.5470%
李双全 10,475,955 1.9975% 10,475,955 1.9975%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拥有表决权股数 拥有表决权比例
(股) (股)
古都资管 49,499,746 9.4384% 120,049,943 22.8905%
郭长兴 22,491,000 4.2885% 22,491,000 4.2885%
徐海涛 3,969,000 0.7568% 3,969,000 0.7568%
能策投资 20,493,900 3.9077% 0 0.0000%
庄展诺 9,794,997 1.8677% 9,794,997 1.8677%
李从文 0 0.0000% 0 0.0000%
钧犀实业 665,613 0.1269% 665,613 0.1269%
景欣2号 1,744,937 0.3327% 1,744,937 0.3327%
景欣3号 1,741,934 0.3321% 1,741,934 0.3321%
张汉鸿 39,580,342 7.5470% 0 0.0000%
李双全 10,475,955 1.9975% 0 0.0000%
三、协议转让后续安排
本次协议转让完毕后,古都资管直接持股达到9.4384%,已正式具备上市公司5%以上大股东身份,公司将及时关注古都资管股份增减持变动情况并公告,并告知古都资管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于本公告日后,相关方将按照古都资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徐海江于2018年11月15日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与公司控股股东徐海江于2018年12月11日签订的《合作意向协议》的相关安排,继续本次交易,实现古都资管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本次股份转让交割完成及控制权变更完成后,根据《合作意向协议》的安排,在符合《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徐海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转让给古都资管。若本次交易后续安排最终实施完毕,古都资管将控股金冠股份暨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政府成为金冠股份实际控制人。
于本公告日后,相关方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并签署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法律文件的履行及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