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孙益兵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孙益兵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股份”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孙益兵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孙益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7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孙益兵先生计划通过协议转让、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30,185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25%,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006%。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孙益兵 公司董事 120,740 0.0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员名称:
孙益兵。
2、减持原因:
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
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及前述股份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4、拟减持股份情况:
拟减持数量 占其持股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股)(不超 (不超过) (不超过)
过)
孙益兵 协议转让、集中竞 30,185 25% 0.006%
价或大宗交易
合计 协议转让、集中竞 30,185 25% 0.006%
价或大宗交易
上述股东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若通过协议转让减持股份,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价格减持;
6、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三、承诺履行情况
孙益兵先生在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中作出如下承诺: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锁定期为自本人认购的新增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锁定期届满之后股份的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金冠电气的股份由于金冠电气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3、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孙益兵先生上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孙益兵先生受董事的法定股份锁定限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孙益兵先生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孙益兵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以上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孙益兵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