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停牌的基本情况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冠电气;证券代码:300510)已于2018年6月1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于2018年6月26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于2018年7月3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于2018年7月10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公司原计划争取于2018年7月19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现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为苏州宝优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苏州宝优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吴浦路79号吴淞工业坊C4厂房
法定代表人:王勤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582270456F
和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自然人王勤,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40111197208******,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王勤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数1,308万股,持股比例43.15%,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自然人谢道华,身份证号340111194809******,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谢道华持有标的公司股数330万股,持股比例10.89%。
(三)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为现金或发行股份的方式(包含现金和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收购。
目前,公司与标的公司正积极推动重组相关工作,但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仍需要与交易各方进一步沟通和协商,中介机构也将积极推进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工作。
(四)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种类
1 徐海江 79,380,779.00 人民币普通股
2 南京能策投资管理 23,039,998.00 人民币普通股
有限公司
3 张汉鸿 21,989,079.00 人民币普通股
4 郭长兴 16,6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国融基金-国泰君
5 安证券-国融天鑫 11,639,9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号资产管理计划
6 庄展诺 11,420,214.00 人民币普通股
7 金志毅 8,7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 李双全 5,819,975.00 人民币普通股
9 天津津融国金投资 5,819,975.00 人民币普通股
10 询中心(有限合 5,819,975.00 人民币普通股
伙)
2、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种类
1 金志毅 8,7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 吉林省红土创业投 4,454,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资有限公司
3 郭长兴 4,16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 深圳市红土信息创 3,75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业投资有限公司
5 吉林省诺金创业投 2,00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资有限公司
6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 1,511,671.00 人民币普通股
团有限公司
7 文莎 1,476,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 吴聪 1,334,492.00 人民币普通股
9 李锡锋 1,0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 曾联斌 968,964.00 人民币普通股
三、停牌期间的主要进展
公司已就本次重组分别聘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参与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努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1、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度报送交易进程备忘录。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中介机构均已向标的公司发出尽职调查清单,并与标的公司进行现场对接和沟通,对标的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并对标的公司的生产车间进行了实地走访和参观。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历史沿革、股东、主要资产、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等进行初步核查,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3、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进行论证及协商,相关事宜仍需进行更深入的协调、沟通和确认。
案或报告书(草案)。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仍在进行当中,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相关工作难以在1个月内完成。
因此,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延期复牌。公司股票将在2018年7月19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五、承诺事项与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8年7月19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争取于2018年8月19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
如公司预计未能在首次停牌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拟继续推进的,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在议案通过之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如公司预计未能在首次停牌后3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相关事项,公司将决定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若公司在首次停牌2个月期满后未提出继续停牌申请或继续停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8月20日(8月19日为周末)开市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及相关原因。
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积极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如公司在本次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至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