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18-07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不予核准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18]1233号)的文件。
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了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于2018年6月26日举行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92次工作会议,依法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
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申请未获通过。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公司如果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可在本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