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16年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实到股东代表 6人,代表公司股份6,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按照议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000万股赞成,占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表决结果:6,000万股赞成,占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6,000万股赞成,占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6,000万股赞成,占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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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签章页)
何德平 何云涛
签字: 签字:
张家港德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汇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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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得汇金创业投资江阴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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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得泽广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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