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1,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54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价格24.92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6汽车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19.69倍(截至2016年4月18日)。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文)的要求,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会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6年3月29日、2016年4月6日和2016年4月13日,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网上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6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推迟发行公告》、《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第一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及《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2016年4月6日刊登的《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第二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16年4月13日刊登的《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第三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及2016年4月19日刊登的《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4、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5、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4.92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24.92元/股,可能存在估值过高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所在行业为“汽车制造业”(代码C36)。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19.69倍(截至2016年4月18日),本次发行价格24.92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主要原因如下:
中证指数发布的汽车制造业共有90家上市公司。按照主营业务划分,这些上市公司可分为两类:一为主营业务是整车销售的公司,如上汽集团、江铃汽车、长安汽车、长城汽车等,这类公司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有显着区别,且估值水平普遍较低;二为主营业务是汽车零部件销售的公司。汽车零部件种类众多,第二类公司所销售的汽车零部件包括发动机、曲轴、车轮、车灯、空调、内外饰件等不同种类,估值水平亦差异较大。
公司的主营产品包括传感器及配件、燃油系统附件及汽车内饰件。目前在我国沪深两地上市的公司中,尚无以汽车油位传感器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因此,我们在汽车制造业行业中选取主营产品中有汽车塑料零部件产品的、且汽车塑料零部件产品占比在50%以上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样本。这些可比样本包括华域汽车、模塑科技等7家上市公司。截至2016年4月18日,可比上市公司的最新平均市盈率为53.32倍高于发行人本次发行对应的市盈率22.99倍。可比上市公司最新的市盈率具体如下表:
公司名称 最新市盈率
凌云股份 43.77
华域汽车 10.68
模塑科技 33.07
宁波华翔 18.10
世纪华通 120.75
京威股份 26.26
双林股份 120.59
平均 53.32
公司名称 最新市盈率
发行人 22.99
数据来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网
7、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网上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投资者若不认可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建议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
8、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9、按本次发行价格24.92元/股,发行新股1,667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1,541.6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6,100.84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35,440.80万元,用于汽车传感器项目11,390.00万元,汽车燃油系统零部件项目7,370.00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680.80万元,年产300万只环保型塑料空调风管项目9,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
10、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1、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12、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页无正文,为《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第三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第三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