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相关内容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7.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93,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5,391,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67,609,000.0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3
月 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107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08 号)核准,公司向 3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32,952,66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8.2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1,529,992.56 元,扣除发行费用 14,474,483.6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7,055,508.91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009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
放日 (注 1) (注 3) 方式
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 9550880022222700119 2016/3/4 173,000,000.00 0.00 活期
华泰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44050147101100000047 0.00 活期
广州林和中路
支行(注 2)
合 计 —— —— 173,000,000.00 0.00 ——
注 1: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3,000,000.00 元,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4 日将扣除公司应支
付的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人民币 173,000,000.00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电主轴生产线扩建项
目专户),扣除其他各项发行费用 5,391,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7,609,000.00 元。
注 2: 2016 年 3 月 14 日,公司将其中 20,000,000.00 元汇入公司为研发中心升级扩建项目开
立的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林和中路支行账户)。
注 3: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专户全部注销。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
日 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3602073029200544997 2019/1/29 257,189,992.56 26,271,440.66 活期
广州天平架支
行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 755919131210705 5,583.25 活期
林和路支行
合 计 —— —— 257,189,992.56 26,277,023.91 ——
注 1: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1,529,992.56 元,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将扣除公司应支
付的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人民币 257,189,992.56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专户),扣除其他各项发行费用 134,483.6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7,055,508.91元。
注 2: 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将其 50,000,000.00 元汇入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开立的专
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林和路支行账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
表 1、附表 3。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
换情况。
(四)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16 年 3 月 4 日止,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 2,966.83 万元(其中电主轴生产线扩建项目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2,676.11 万元,研发中心升级扩建项目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 290.72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207 号)。
2、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
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274.87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1月 29 日募集资金置换其他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011 号)。(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6 年 7 月 1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电主轴生产线扩建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截至 2016 年 11 月 23 日止,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00
万元人民币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9 年 7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5,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
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0 年 2 月 17 日止,公
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00 万元人民币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2 月 1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8,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2018 年,国家颁布了新的设计规范和标准,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8 月 1 日实施)等,公司“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相应需根据要求进行调整,导致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时间有所延迟。同时,因受中美贸易摩擦、下游需求放缓,以及汽车、3C 等行业设备投资力度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有所波动,但高端装备制造业是受国家大力支持和鼓励的行业,随着我国制造业不断升级,以及劳动力成本逐年提高,人口红利逐步消失,制造业的智能化、自动化升级将为我国数控机床和工业机器人行业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行业总体发展前景向好。因此,经审慎研究后公司决定拟继续建设实施“禾丰智能制造基地
建设项目”,并对该项目建设进度进行优化调整。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进行优化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七)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705.55 万元,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5,117.51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万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39.66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627.70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10.22%。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部分存储在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投入项目建设。部分资金已根据公司董事会的相关决议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归还后将继续投入项目建设。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附表 4。(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升级扩建项目,主要是用
于研发试验,不能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产生的效益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系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进一步稳固公司在行业的地位,持续保持公司快速发展。其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