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0-038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及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光荣先生(董事长)、胡学民先生(董事)、韩玉兰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1 日披露了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59,570,25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 25.2%)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光荣先生(董事长)、胡学民先生(董事)、韩玉兰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700,000 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41%)(公告编号:2020-004),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高光荣先生、胡学民先生、韩玉兰女士出具的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及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截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高光荣先生、胡学民先生、韩玉兰女士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891,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222%,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已超过其减持计划的一半。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 持 均 价 减 持 股 数 减 持 比 例
(元) (股) (%)
胡学民 集中竞价 2020 年 3 月 11 日 73.785 724,300 0.306%
胡学民 集中竞价 2020 年 3 月 12 日 64.757 216,100 0.091%
胡学民 集中竞价 2020 年 3 月 13 日 64.554 33,700 0.014%
胡学民 集中竞价 2020 年 3 月 16 日 56.99 347,400 0.147%
胡学民 大宗交易 2020 年 3 月 17 日 52.21 500,000 0.211%
高光荣 集中竞价 2020 年 3 月 18 日 60.019 70,000 0.030%
胡学民 集中竞价 2020 年 3 月 18 日 59.8 30,000 0.013%
高光荣 集中竞价 2020 年 3 月 19 日 59.938 170,000 0.072%
高光荣 集中竞价 2020 年 3 月 20 日 63.801 100,000 0.042%
胡学民 大宗交易 2020 年 4 月 28 日 61.88 700,000 0.296%
合计 2,891,500 1.222%
2、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高光荣 合计持有股份 26,262,018 11.11% 25,922,018 10.96%
其中:无限售条件 6,565,505 2.78% 6,225,505 2.63%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696,513 8.33% 19,696,513 8.33%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胡学民 合计持有股份 24,803,234 10.49% 22,251,734 9.41%
其中:无限售条件 6,200,809 2.62% 3,649,309 1.54%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602,425 7.87% 18,602,425 7.87%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韩玉兰 合计持有股份 8,505,000 3.60% 8,505,000 3.60%
其中:无限售条件 8,505,000 3.60% 8,505,000 3.6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备注: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小数点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计划减持股份期间,高光荣先生、胡学民先生、韩玉兰女士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高光荣先生、胡学民先生、韩玉兰女士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披露义务,上述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系其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更变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及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高光荣);4、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及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胡学民);5、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及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韩玉兰);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