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3-020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监事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光荣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戴学敏女士、王 诚先生、陈巍先生,公司监事幸荣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42,470,33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8.38%,占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8.38%)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光 荣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4,200 股
后总股本比例的 0.99%),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 月内进行。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1%。
2、持有本公司股份 3,525,19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70%,占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0.70%)的高级管理人员戴学敏女士计划 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 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总股本比例的 0.16%)。
3、持有本公司股份 81,88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6%,占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0.016%)的高级管理人员王诚先生计划自 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总股本比例的 0.004%)。
4、持有本公司股份 186,17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7%,占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0.037%)的高级管理人员陈巍先生计划 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 4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总股本比例的 0.009%)。
5、持有本公司股份 17,97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4%,占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0.004%)的监事幸荣女士计划自本公告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总股
本比例的 0.001%)。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光荣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戴
学敏女士、王诚先生、陈巍先生,公司监事幸荣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 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任职情况 持 股 总 数 占 公 司 总 占 剔 除 公 司
股本比例 回 购 专 用 账
(股) 户 后 总 股 本
比例
1 高光荣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42,470,335 8.38% 8.38%
人、董事长
2 戴学敏 高级管理人员 3,525,192 0.70% 0.70%
3 王诚 高级管理人员 81,884 0.016% 0.016%
4 陈巍 高级管理人员 186,179 0.037% 0.037%
5 幸荣 监事 17,979 0.004% 0.00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高光荣先生的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高光荣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公司 2016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送转的股份。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从 2023 年 5
月 24 日-2023 年 11 月 23 日)。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6、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总股本比例的 0.99%),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7、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二)股东戴学敏女士的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戴学敏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股份、公司 2016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送转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从 2023 年 5
月 24 日-2023 年 11 月 23 日)。
6、减持数量和比例: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总股本比例的 0.16%),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7、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王诚先生的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王诚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的股份、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股份、公司 2016 年度、2019 年度、2020年度送转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从 2023 年 5
月 24 日-2023 年 11 月 23 日)。
6、减持数量和比例: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总股本比例的 0.004%),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7、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四)股东陈巍先生的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陈巍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股份、公司 2016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送转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从 2023 年 5
月 24 日-2023 年 11 月 23 日)。
6、减持数量和比例: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6,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总股本比例的 0.009%),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7、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五)股东幸荣女士的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幸荣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的股份、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股份、公司 2016 年度、2019 年度、2020年度送转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从 2023 年 5
月 24 日-2023 年 11 月 23 日)。
6、减持数量和比例: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总股本比例的 0.00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7、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 股份锁定承诺
高光荣承诺:①本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等股份。②依法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之股份。
戴学敏、王诚、陈巍承诺:①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等股份。②依法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上申报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之股份。
幸荣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关于减持价格及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高光荣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