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3-048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戴学敏女士、公司监事幸荣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戴学敏女士、监事幸荣女士的减持计
划(公告编号:2023-020),戴学敏女士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总股本比例的 0.16%);幸荣女士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总股本比例的 0.001%)。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实施
完毕。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 507,086,219 股变更为 709,919,026股。其中戴学敏女士在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减持股份数量为 100,000 股,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剩余可减持股份数量由 700,000 股调整为 980,000股,戴学敏女士合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1,0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总股本比例的 0.16%)。幸荣女士合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6,1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总股本比例的 0.001%)。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近日,公司收到戴学敏女士、幸荣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
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戴学敏女士、幸荣女士本次减
持计划期限届满。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幸荣女士尚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戴学敏
女士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股) 减 持 比 例
戴学敏 集中竞价 2023 年 5 月 25 日 48.53 1,077,000 0.15%
--2023 年 11 月 23 日
合计 1,077,000 0.15%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股份、
公司 2016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2 年度送转的股份。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的价格区间:44.33 元/股—83.5 元/股。
2、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戴学敏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 总 股 本 比 例
(%) (%)
戴学敏 合计持有股份 3,525,192 0.70% 3,818,269 0.54%
其中: 881,298 0.17% 116,818 0.02%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643,894 0.52% 3,701,451 0.52%
(2)幸荣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 总 股 本 比 例
(%) (%)
幸荣 合计持有股份 17,979 0.004% 251,71 0.004%
其中: 4,495 0.001% 6,293 0.001%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484 0.003% 18,878 0.003%
备注: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3、公司 2022 年度权益
分派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毕,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由 507,086,219 股
变更为 709,919,026 股,戴学敏女士、幸荣女士减持股份数量及持股数进行相应调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戴学敏女士、幸荣女士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戴学敏女士、幸荣女士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披露义务,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戴学敏女士、幸荣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戴学敏女士《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幸荣女士《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