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2 证券简称:新易盛 公告编号:2019-046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披露了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3,789,600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26.76%)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光荣先生(董事长)、胡学民先生(董事)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767,25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5%)(公告编号:2019-006)。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019年3月20日,高光荣先生(董事长)、胡学民先生(董事)在减持时间区间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659,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2%,减持数量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已于2019年3月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6月20日,高光荣先生(董事长)、胡学民先生(董事)在减持时间区间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606,3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94%,减持数量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预披露公告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股) (%)
胡学民 集中竞价 2019年3月21日 28.823 80,000 0.034%
胡学民 集中竞价 2019年3月22日 29.477 70,000 0.029%
高光荣 大宗交易 2019年3月21日 26.5 180,000 0.076%
高光荣 大宗交易 2019年4月26日 25.7 172,500 0.072%
胡学民 集中竞价 2019年6月11日 24.728 148,900 0.062%
胡学民 集中竞价 2019年6月12日 25.318 189,100 0.079%
胡学民 集中竞价 2019年6月13日 24.758 228,425 0.096%
胡学民 集中竞价 2019年6月14日 23.865 432,400 0.181%
胡学民 集中竞价 2019年6月17日 22.753 382,500 0.161%
高光荣 大宗交易 2019年6月18日 20.5 190,000 0.080%
胡学民 集中竞价 2019年6月19日 23.395 308,200 0.129%
胡学民 集中竞价 2019年6月20日 23.263 224,300 0.094%
合计 2,606,325 1.094%
2、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高光荣 合计持有股份 32,805,000 13.76% 31,523,500 13.23%
其中:无限售条件 0 0% 6,919,750 2.9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2,805,000 13.76% 24,603,750 10.33%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胡学民 合计持有股份 30,984,600 13.00% 27,000,275 11.33%
其中:无限售条件 525 0.0002% 3,761,825 1.58%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984,075 12.998% 23,238,450 9.75%
备注:1、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小数点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高光荣、胡学民所持有的首发前限售股于2019年3月4日解除限售(公告编号:2019-010),2019年2月13日披露减持计划公告时(公告编号:2019-006),高光荣、胡学民的所持有的首发前限售股尚处于限售状态。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计划减持股份期间,高光荣先生、胡学民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高光荣先生、胡学民先生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披露义务,上述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系其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更变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