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5日—2019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9:30—11:30时和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15:00至2019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公兴镇物联西街127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117,099,5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1452%。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77,494,5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523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9,60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6217%。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3,761,3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7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070,4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8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0,690,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868%。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99,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61,3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99,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61,3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99,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61,3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99,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61,3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86,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反对1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48,0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34%;反对1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并确认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JeffreyChihLo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599,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61,3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117,099,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61,3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予以确认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86,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反对1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48,0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34%;反对1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99,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61,3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99,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61,3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99,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61,3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99,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61,3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