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公告
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并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刊登了《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和《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本次股东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4:00 在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 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4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戴雅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 人,代表股份 90,814,14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52.0484%。其中: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
份 90,569,7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90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
代表股份 244,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40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284,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6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
代表股份 4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
代表股份 244,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40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聂梦龙律师、周赛律师列会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提案1、提案 2、提案 3 的表决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时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提案 5 属于属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华亮先生、张斌先生、查金荣先生、袁金兴先生、蔡爽女士、戴雅萍女士(按姓氏笔画排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华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576,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612%。
表决结果:当选。
1.02 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576,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612%。
表决结果:当选。
1.03 选举查金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576,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612%
表决结果:当选。
1.04 选举袁金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576,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612%。
表决结果:当选。
1.05 选举袁雪芬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576,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612%
表决结果:当选。
1.06 选举蔡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576,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612%
表决结果:当选。
1.07 选举戴雅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571,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7679%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丁洁民先生、杨忆风先生、范永明先生、梁芬莲女士(按姓氏笔画排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丁洁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576,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612%
表决结果:当选。
2.02 选举杨忆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576,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612%
表决结果:当选。
2.03 选举范永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576,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612%
表决结果:当选。
2.04 选举梁芬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576,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612%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苏鹏先生、赵宏康先生(按姓氏笔画排名)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张帆先生一起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苏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576,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612%
表决结果:当选。
3.02 选举赵宏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576,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612%
表决结果:当选。
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622,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87%;反对19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5246%;反对 19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4754%;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622,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87%;反对18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57%;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5246%;反对 18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6821%;弃权 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932%。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622,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87%;反对19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5246%;反对 19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47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622,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87%;反对19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