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
特定股东倪晓春先生、李新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公司特定股东倪晓春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64,000 股,不超过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0.7927%,特定股东李新胜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0,000 股,不超过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0.1788%,
近日,公司收到特定股东倪晓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收到李新胜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告知函》及《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倪晓春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李新胜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且出具了新的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倪晓春 集中竞价 2019.2.22-2019.8.21 25.40 1,064,000 0.7927%
李新胜 集中竞价 2019.2.22-2019.8.21 29.00 40,000 0.0298%
注:两位特定股东减持股份时公司尚未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64,000 0.7927% 0 0%
倪晓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64,000 0.7927%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40,000 0.1788% 260,000 0.149%
李新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0,000 0.1788% 260,000 0.14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2019 年 6 月 10 日,公司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34,223,5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7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李新胜先生原持有 240,000 股,于公司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
案前减持 40,000 股,目前尚有公司股份 260,000 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倪晓春先生、李新胜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
露,且减持的方式、数量与股份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
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拟继续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比 其中:无限售条件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
(股) 例 股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李新胜 260,000 0.149% 260,000 0
李新胜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公司
内担任技术管理相关职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李新胜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6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0.149%。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5、减持期间:2019 年 8 月 28 日至 2020 年 2 月 28 日。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特定股东李新胜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公司上市后3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的25%;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如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以市价且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6、如本人通过非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出售股份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公司股份,本人不将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或其他与公司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如拟进行该等转让,将事先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在董事会决议批准该等转让后,再行转让;
7、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如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截至本公告日,李新胜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股东将按照《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
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倪晓春先生出具《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2、李新胜先生出具《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告知函》及《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