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1月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戴雅萍主持,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调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1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同时将该议案送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分析的议案》
表决结果:11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同时将该议案送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选择本次公开发行进行直接融资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11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同时将该议案送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11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同时将该议案送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11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同时将该议案送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11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同时将该议案送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11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同时将该议案送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