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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5年4月13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5-04-24

                                                                
1-1-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  报  稿) 
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
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
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
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
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1-1-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
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的盈利能
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
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
依法发行后因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拟发行股数  1,500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   ]万股 
公司发行及股东发售
股份数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1,5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其中: 
(1 )公司预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1,500 万股; 
(2 )公司股东戴雅萍等 87 人预计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 900 万股,
且不超过自愿设定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1-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下述重大事项提示。此外,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
请认真阅读本招股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
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赛德投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赛德投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赛德投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  
(2)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赛德投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公司上市后3 年内,如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
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赛德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若
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
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如赛德投资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赛德投资减持公司股份将
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5%且不超过300 万股,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5)如赛德投资通过非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出售股份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公
司股份,赛德投资承诺不将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或其
他与公司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如拟进行该等转让,将事先向公司董事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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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告,在董事会决议批准该等转让后,再行转让; 
(6)若赛德投资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赛
德投资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赛德投资
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赛德投资将向公司或者
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
的承诺 
戴雅萍、查金荣、唐韶华、张敏、仇志斌、李新胜、张林华、倪晓春、靳建
华、华亮等10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公司上市后3 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
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4)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的25%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如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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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公司股票发行价;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
将以市价且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
持。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
告; 
(6)如本人通过非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出售股份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公司股
份,本人不将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或其他与公司有其
他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如拟进行该等转让,将事先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在董事会
决议批准该等转让后,再行转让; 
(7)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
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宋峻、陆勤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苏州设计股份,也不由苏州设计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苏州设
计股份; 
(2)在本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苏州
设计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公司股份。 
(3)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
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如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
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3、张为民、吴梃等19名股东股份锁定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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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张为民、吴梃、赵宏康、袁雪芬、颜宏勇、钱沛如、刘苏荣、陈苏、蔡
爽、叶永毅、刘桂江、张胜松、陆建清、周明、沈广、王智勇、王春明、杜晓
军、宋鸿誉等19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其他56名股东股份锁定的承诺 
贲锋等56名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1、赛德投资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3 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
(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赛德投资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并按
照《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增持公司股份。
赛德投资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苏州设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