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498 深市 温氏股份


首页 公告 温氏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温氏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0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4-138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的召开和股东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二)15:00 在
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温志芬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33 名,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443,296,4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17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2 名,所持股份共 2,055,403,8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56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71 名,所持股份共 387,892,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61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1013 名,代表股份 1,088,196,5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425%。(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成员、非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人数共 2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355,099,868 股。)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温志芬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15,154,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8.84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60,054,61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7.4139%。

    温志芬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温鹏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3,289,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18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68,190,045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8.1615%。

    温鹏程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黎少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15,604,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8.86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60,504,152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7.4552%。

    黎少松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关于选举梁志雄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17,786,3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8.95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62,686,49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7.6557%。

    梁志雄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关于选举严居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3,257,2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17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68,157,3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
的 98.1585%。

    严居然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关于选举秦开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3,93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2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68,831,132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8.2204%。

    秦开田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关于选举赵亮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2,474,2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14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67,374,38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8.0865%。

    赵亮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关于选举温蛟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4,480,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22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69,380,60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8.2709%。

    温蛟龙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陆正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17,695,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8.95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62,595,292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7.6474%。

    陆正华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欧阳兵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4,494,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23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69,394,583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8.2722%。

    欧阳兵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江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15,249,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8.85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60,149,403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7.4226%。

    江强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关于选举杜连柱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19,807,4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03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64,707,55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7.8415%。

    杜连柱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温少模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19,684,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03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64,584,54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
的 97.8302%。

    温少模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关于选举梁列文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6,140,3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29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71,040,49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8.4234%。

    梁列文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关于选举陈浩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19,740,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03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64,640,69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7.8353%。

    陈浩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19,880,4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16%;反对 2,851,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7%;弃权 20,564,07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1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64,780,56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82%;反对 2,851,9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21%;弃权20,564,072 股,占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