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6 证券简称:中科创达 公告编号:2024-077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第四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相关情况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
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
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公司 2020 年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
已整为 P=48.06-0.22=47.84 元/股。
公司 2021 年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
已整为 P=47.84-0.305=47.535 元/股。
公司 2022 年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
已整为 P=47.535-0.337=47.198 元/股。
公司 2023 年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实施完毕,以公司年度董事会
召开日的总股本 460,008,294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808,400 股后的 459,199,894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49 元(含税)。公司 2024 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实施完毕,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召开日的总股本 459,199,8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5 元(含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为 P=47.198-0.249-0.125=46.824 元/股。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
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调整方法如下: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
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公司 2021 年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
已整为 P=59.16-0.305=58.855 元/股。
公司 2022 年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
已整为 P=58.855-0.337=58.518 元/股。
公司 2023 年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实施完毕,以公司年度董事会
召开日的总股本 460,008,294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808,400 股后的 459,199,894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49 元(含税)。公司 2024 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实施完毕,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召开日的总股本 459,199,8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5 元(含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为 P=58.518-0.249-0.125=58.144 元/股。
三、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
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次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次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律师意见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经核查,上海金茂凯德(北京)律师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