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ST 美尚 公告编号:2024-070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495,证券简称:*ST
美尚)股票交易连续十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4 月 22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收盘价格跌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采用通讯方式,对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近期公司股票交易发生严重异常波动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4 年 1 月 29 日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进行了修正,
具体参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业绩预告的更正公告》;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函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函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
证监立案字 007202418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 年 4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
公司立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0.2.1 条的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
市交易。截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五个交易日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存在
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正处于补充材料期间。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因不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0.3.6条规定的条件,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将被实施终止上市。
4、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2022 年 5 月 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美尚
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226 号)及《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 197 号),公司收到关注函及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已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展开回复工作。
5、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
“法院”)送达的(2022)粤 03 破申 884 号《通知书》及《重整申请书》,申请人深圳市高新
投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
的(2022)粤 03 破申 884 号《决定书》,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深圳市
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裁定书,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企业摆脱困境,重新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