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ST美尚 公告编号:2022-080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监事季斌先生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监事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公司监事季斌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
自 2022 年 1 月 21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53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 减持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时间已过半,公司近期收到季斌先生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今,季斌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监事季斌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季斌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季斌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季斌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季斌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