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美尚生态 公告编号:2021-020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原因: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根据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公司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尚生态”)于 2021
年3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同意公司变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或“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院 3 号楼 2048-62。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江苏分所(以下简称“江苏分所”)前身
为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03 年 12 月。2009 年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原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2013 年随着事务所合伙制转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江苏分所负责人乔久华,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 67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1003025692941。
2、人员信息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45 人,注册会
计师 920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23 人。江苏分所共有合伙人 26 人、注册会计师 180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48 人。
3、业务规模
2019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48,340.7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22,444.5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1,258.80 万元。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68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业务(其中江苏
分所为 15 家),审计收费总额 7,651.80 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业等。
美尚生态属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行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310.3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涉及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高玉良、高源等 9 人对博元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认
定理据不足,应予驳回。2019 年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 2011-2013 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
等提起诉讼,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收到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8)苏 10 民初 125 号】。2019 年 12 月 25 日收到扬州市
邗江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19)苏 1003 民初 9692 号,传唤 2020 年 2 月
20 日开庭,因疫情原因,电话通知开庭取消,案件尚未审理。
5、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
施 1 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14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成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靳军先生,2002 年在江苏恒信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并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来为丹化科技(600844.SH)签署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石稳女士,2013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为丹化科技(600844.SH)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先生,2006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20 年 12 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来为康尼机电(603111.SH)、苏交科(300284.SZ)和神通科技(605228.SH)3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靳军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石稳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预计 2020 年年
报审计费用共计 130 万元(含税)。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已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3 年(2017 年度-2019 年度),上年度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请辞,具体情况为:因中天运业务发展迅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签字会计师及主要团队成员在审计时间的安排上不能满足公司的要求,为保证审计质量,同时不影响公司审计工作和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中天运主动请辞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的工作。根据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公司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三) 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就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变更中兴华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变更中兴华为公司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兴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中兴华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5、《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