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美尚生态 公告编号:2018-043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钱仁勇先生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
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164),公司财务总 监钱仁勇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2017年11月29日至2018年5月28日期间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7,50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3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仁勇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承诺与履行情况
股份减持承诺: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的6个月内,即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9
月26日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
截至本公告日,钱仁勇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财务总监钱仁勇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钱仁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要求,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钱仁勇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钱仁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