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美尚生态 公告编号:2017-191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公告
股东周芳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收到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周芳蓉女士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因个人资金需求,周芳蓉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周芳蓉 大宗交易 2017年12月19日 13.43 1,218,807 0.20%
合计 - - - 1,218,807 0.2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875,231 0.81% 3,656,424 0.61%
周芳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18,807 0.20%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656,424 0.61% 3,656,424 0.6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周芳蓉女士本次减持股份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要求,本次减持不涉及敏感期交易、短线交易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股份减持承诺: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的6个月内,即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9
月26日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芳蓉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