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 年 5 月 5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本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945.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8.52 元/股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自科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3 年 5 月 5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32 名激
励对象共计 94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52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首次授予价格:8.52 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 32 人,具体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03%,其中本次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 945.00 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划公告时股
号 (万股)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黄文宝 中国 董事长 100 10.00% 0.30%
2 佘朋鲋 中国 董事、总经理 50 5.00% 0.15%
3 喻江南 中国 副总经理 40 4.00% 0.12%
4 袁江锋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40 4.00% 0.12%
5 宋辉 中国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40 4.00% 0.12%
6 苗洪雷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30 3.00% 0.09%
7 周艾 中国 副总经理 30 3.00% 0.09%
8 陈红飞 中国 财务总监 40 4.00% 0.12%
9 唐凯 中国 副总经理 40 4.00% 0.12%
小计 410 41.00% 1.24%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535 53.50% 1.62%
(共计 23 人)
首次授予(合计 32 人) 945 94.50% 2.87%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②本计划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文宝先生,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
③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④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至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至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净利润目标值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20,000 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35,000 万元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各年度业绩目标达成结果 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M)
P≥100% M=100%
业绩目标达成率(P) 80%≤P<100% M=80%
P<80% M=0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有效期内正在实施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属于公司对投资者作出的业绩预测和业绩承诺,下同。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若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相应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相应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净利润目标值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35,000 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55,000 万元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各年度业绩目标达成结果 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M)
业绩目标达成率(P) P≥100% M=100%
80%≤P<100% M=80%
P<80% M=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公司在满足归属业绩考核的前提下,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M)×个人层面系数(N)。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评级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当年度实际可归属的比例::
考核评级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系数(N)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