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6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3.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新增红外业务会计主体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光智”)于 2021 年 4 月投入生产运营,由于财务和业务没有完全协调运行给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中审亚太在拟承接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认为该项目不再适合承接。
为保证尽早实现财务和业务协调运行,2022 年 5 月安徽光智决定上线用友
NC Cloud 系统(以下简称“NCC 系统”),以更好地解决费用归集、成本分配等业财融合问题,使业务数据能够满足财务核算要求。目前 NCC 系统推行顺利,中审亚太经评估认为业务数据可以满足财务核算,同意承接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疫情可能对审计影响、审计需求以及与中审亚太以往业务合作等,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保障公司 2022 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的业务现状,经公司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为 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5.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分别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中审亚太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0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03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 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58,951.01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3,830.09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8,520.88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A04 农、林、牧、渔业 渔业
F52.51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业、零售业
I6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传输
术服务业 服务
K70 房地产业 房地产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233.93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 6,486.45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40,000 万元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 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在与执 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下同)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序 行政监管措施决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行政监管 行政监管措施
号 定文号 措施机关 日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
理委员会深圳监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监管
1 管局行政监管措 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胡 局 2020-7-16
施决定书〔2020〕 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
130 号 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
理委员会深圳监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监管
2 管局行政监管措 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张 局 2021-11-16
施决定书〔2021〕 建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119 号 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
理委员会上海监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监管
3 管局行政监管措 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范 局 2021-12-2
施决定书 晓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2021]224 号 施的决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 全国股转
4 份转让系统有限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会计 2021-12-27
责任公司会计监 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张 监管部
管部股转会计监 建华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序 行政监管措施决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行政监管 行政监管措施
号 定文号 措施机关 日期
管函[2021]9 号 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事
理委员会北京监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北京监管
5 管局行政监管措 袁振湘、倪晓璐采取出具 局 2022-1-20
施决定书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2]14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
理委员会四川监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川监管
6 管局行政监管措 及注册会计师臧其冠、刘 局 2022-3-7
施决定书[2022]7 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号 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
7 理委员会黑龙江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黑龙江监 2022-8-22
监管局行政处罚 及注册会计师解乐、李家 管局
决定书[2022]1 号 忠采取行政处罚的决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栋,于 2002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 5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2022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隋国君,于 2006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 12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自 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等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2022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孟渊,于 2004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 11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0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2022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亚太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具体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原则、公司具体审计工作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兴华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新增红外业务会计主体安徽光智于 2021 年 4 月投入生产运营,由于财
务和业务没有完全协调运行给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中审亚太在拟承接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认为该项目不再适合承接。
为保证尽早实现财务和业务协调运行,2022 年 5 月安徽光智决定上线用友
NC Cloud 系统(以下简称“NCC 系统”),以更好地解决费用归集、成本分配等业财融合问题,使业务数据能够满足财务核算要求。目前 NCC 系统推行顺利,中审亚太经评估认为业务数据可以满足财务核算,同意承接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疫情可能对审计影响、审计需求以及与中审亚太以往业务合作等,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保障公司 2022 年审计工作的顺
利完成,结合公司的业务现状,经公司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为 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