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489 深市 光智科技


首页 公告 光智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光智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31

光智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154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3.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中兴华所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5.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分别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中兴华所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5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2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09人。

      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52,351.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3,493.0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5,715.93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8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386.30万元。中兴华所审计与公司同行业的A股上市公司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489.2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中兴华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18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夏浩东,注册会计师,从 2004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
 2019 年在本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7 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部门合伙人, 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近三年签字的上市公司: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国洲,注册会计师,从2008年起从事审计工作, 2019年在本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3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 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审计,主要为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近三年
 签字的上市公司: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

      (3)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张丽丹:201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含IPO):绿盟科技。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及 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具体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原则、公司具体审计工作情 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为公司提供一年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 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 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审亚太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工作安排,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 展,保障公司 2021 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的业务现状,经公司综合
 评估,公司拟改聘中兴华所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中审亚太、中兴华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中审亚太、中兴华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董事会对中审亚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兴华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中兴华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兴华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中审亚太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中兴华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中审亚太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为中兴华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 9 票赞成,
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所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3 票赞成,
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中兴华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兴华所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中兴华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