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声明: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
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
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Est Tools Co., Ltd.
(地址:海盐县武原镇新桥北路23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上 会 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且不
超过1,667万股,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其中:公司
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667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833.50
万股,且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以上限售期的投
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公司承担的相关发行
费用后归公司所有,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扣除股东承担的相关发行费
用后归转让股份的股东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的因素。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后总股本: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数: 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尔容、陈子彦、陈子怡及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
发行 股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
前股
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
东所
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持股 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
份的 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
流通 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
限制 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及自 此外,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陈尔容、陈子彦、陈子怡还承诺:
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愿锁
百分之二十五。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定股
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
份的 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
承诺 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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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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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招股说
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尔容、陈子彦、陈子怡及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承
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