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
二零二三年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2年11月30日出具的《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278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蓝晓科技”、“发行人”、“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涉及的问 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同时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西安蓝晓科技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答复 宋体
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内容 楷体、加粗
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或部分比 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目 录
问题1 ...... 4
问题2 ...... 25
问题3 ...... 98
其他问题 ...... 161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吸附分离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以吸附分离材料为核心提供配套系统装置和整体解决方案,所属的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本次募投项目中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材料生产体系扩建项目尚未取得环评和节能审查意见,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被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罚款的情形。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后续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计划及具体时间安排,是否存在不确定性;(3)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如是,是否符合《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装机明显冗余、火电利用小时数偏低地区,除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建/新扩自备电厂项目”的要求;(4)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后续取得相关批复的计划及具体时间安排,是否存在不确定性;(5)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减量替代,发行人是否已履行相应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6)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拟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7)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如是,是否已取得,如未取得,说明目前的办理进度、后续取得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是否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8)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环保名录》中规定的“双高”产品,如发行人产品属于《环保名录》中“高环境风险”的,是否满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健全、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要求;产品属于《环保名录》中“高污染”的,是否满足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已出台的超低排放要求、达到行业清洁生产
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10)发行人最近36个月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事项
(一)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为“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材料生产体系扩建项目”、“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营销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投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发行人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材料的产能、技术研发和销售服务能力。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产业类型具体如下:
募投项目 主要产品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具体内容
属于鼓励类产业之“十一、石化化工”之“12、改性
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环保型吸水剂、
水处理剂,分子筛固汞、无汞等新型高效、环保催
新能源金属吸附分 锂吸附剂、盐 化剂和助剂,纳米材料,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
离材料生产体系扩 湖提锂系统装 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
建项目 置 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及“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
源节约综合利用”之“23、高效、节能、环保采矿、
选矿技术(药剂);低品位、复杂、难处理矿开发
及综合利用技术与设备;24、共生、伴生矿产资源
综合利用技术及有价元素提取”
新能源金属吸附分 试验研发,不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
离技术研发中心建 进行规模化生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设项目 产
新能源金属吸附分 营销及服务活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
离技术营销及服务 动,不进行规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中心建设项目 模化生产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2、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7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9号)、《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国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主要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等领域。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
3、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吸附分离材料及新能源金属领域相关产业政策,具体如下:
序号 时间 颁布单位 产业政策 主要内容
打造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深化西
部地区与天津、山东、安徽﹑重庆
关于印发《“十四 等省市合作,健全盐湖产业上下游
1 2022年 科技部等九 五”东西部科技合 协同创新机制,提高盐湖钾、镁、
3 月 部门 作实施方案》的通 锂等资源高值化开发利用技术与产
知 业化水平,增强盐湖化工企业创新
发展能力,推动数字盐湖﹑智慧盐
湖建设
以完善高镁锂比盐湖卤水提取碳酸
青海省人民 《青海建设世界级 锂生产工艺为重点,优化碳酸锂生
2 2021年 政府、工业 盐湖产业基地行动 产工艺,释放现有碳酸锂产能。发
4 月 和信息化部 方案(2021—2035 挥高镁锂比盐湖卤水提锂的技术优
年)》 势,参与国内外盐湖卤水提锂,打
造世界级锂产业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
2021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
3 3 月 国务院 展第十四个五年规 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
划和 2035 年远景 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目标纲要》
鼓励在青海省开展钾、钠、镁、
2021年 国家发展和 《西部地区鼓励类 锂、硼、锶、溴、碘、铷、铯等盐
4 1 月 改革委员会 产业目录(2020 年 湖资源综合利用、系列产品开发及
本)》 副产物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