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5 证券简称:赛升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1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或“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在 2023 年度的审计过程中,致同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续聘致同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致同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数
量为 225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6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400 人。
3、业务信息
致同事务所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6.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 19.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致同事务所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9 家,主要行业包括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2.88 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 家(不含本公司)。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89 万元。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致同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近三年,致同事务所 30 名从
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
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均山,于 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 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于 2008 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霞,于 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 2018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于 2018 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于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楚三平,于 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 2001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 2019 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 份,复核审计报告 1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2、诚信记录
近三年,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楚三平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也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 实施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罚类型 单位
因在执行凯撒(中国)文
化股份有限公
警示函 广东 2020-2022 年度财务报
1 楚三平 2023-12-26 措施 证监 表审计时存在部分程序
局 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给予
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
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3、独立性
致同事务所及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结合行业费用标准确定其报酬。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审议《关于续聘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审议《关于续聘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表决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任期为一年。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