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5 证券简称:赛升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 月 26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26 日 9:15 至 2024 年 1
月 2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街 8 号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6 名,代表股份总数279,338,513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7.9942%。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表共计 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77,058,7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52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13 人,代表股份 2,279,722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47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279,72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47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279,72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73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 选举马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8,936,1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9%;
1.02 选举马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8,937,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3%;
1.03 选举王雪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8,936,1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9%;
1.04 选举尹长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8,936,1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9%;
1.05 选举许文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8,947,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 选举马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77,3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489%;
1.02 选举马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78,4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976%;
1.03 选举王雪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77,3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489%;
1.04 选举尹长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77,3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489%;
1.05 选举许文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88,6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446%;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 选举宋衍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8,936,1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9%;
2.02 选举刘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8,936,1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9%;
2.03 选举戴蕴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8,947,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 选举宋衍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77,3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489%;
2.02 选举刘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77,3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489%;
2.03 选举戴蕴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88,6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446%;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 选举赵丽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78,587,4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1%;
3.02 选举张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78,576,1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 选举赵丽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528,6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532%;
3.02 选举张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517,3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575%;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7,658,8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87%;反对
1,679,6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3234%;反对
1,679,6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67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根据表决结果,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7,658,8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87%;反对
1,679,6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3234%;反对
1,679,6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67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根据表决结果,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7,658,8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87%;反对
1,679,6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3234%;反对
1,679,6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67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根据表决结果,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7,658,8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87%;反对
1,679,6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3234%;反对
1,679,6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67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根据表决结果,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7,658,8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87%;反对
1,679,6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3234%;反对
1,679,6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67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7,658,8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87%;反对
1,679,6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3234%;反对
1,679,6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