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7 年 3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2017 年 4 月 7
日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7 年 5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决议、2018 年 3 月 2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2018 年 4 月 9 日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 2017 年 11 月 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00 号),公司向南京丰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王继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合计 12,433,085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57.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9,999,952.35 元。根据公司与联席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公司应支付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与保荐费用合计 10,000,000.00 元,前期已预付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的承销与保荐费用合计 4,000,000.00 元,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将扣除公司应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6,000,000.00 元后的余额人民币713,999,952.35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9,999,952.3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912,433.0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4,087,519.2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出具信会
师报字[2018]第 ZC10183 号验资报告。
2018 年 4 月 19 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050.90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C10405 号《专项鉴证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在以下银行
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放方式
广州万孚生物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1096600000019 2018.4.19 140,000,000.00 0.00 已销户
术股份有限公司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0000
广州万孚生物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00369927498 2018.4.19 193,000,000.00 0.00 已销户
术股份有限公司司广州科学城支行
广州万孚生物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90101290067 2018.4.19 190,999,952.35 0.00 已销户
术股份有限公司司广州黄埔支行 0480
广州万孚生物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9035663103 2018.4.19 190,000,000.00 0.00 已销户
术股份有限公司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09
合 计 713,999,952.35 0.00
(二)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申请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 60,000.00 万元)。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下发《关于同意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0 号),
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60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
公司应支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与保荐费用合计 9,000,000.00 元,
前期已预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与保荐费用合计 500,000.00 元,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将扣除公司应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人
民币 8,500,000.00 元后的余额人民币 591,500,000.00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 次 向 不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60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0,81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9,190,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499 号验资报告。
2020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608.91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555 号《专项鉴证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在以下银行
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放方式
广州万孚生物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90101330119 2020.9.7 293,928,600.00 2,976,384.14 活期
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广州黄埔支行 8820
广州万孚生物技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10966000000423 2020.9.7 117,571,400.00 14,423,383.41 活期
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140
广州万孚生物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903566310707 2020.9.7 180,000,000.00 0.00 已销户
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合 计 591,500,000.00 17,399,767.55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主要内容为:1、将原“万
孚生物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预算由 70,308.16 万元调整为 45,547.18 万元,
其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 56,408.75 万元调减为 45,547.18 万元,调减募集资金
10,861.57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将原“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投资
预算由 16,059.30 万元调整为 12,159.30 万元,其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 14,000.00
万元调减为 12,159.30 万元,调减募集资金 1,840.7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周期由 24 个月延至 36 个月,其中研发信息化管理
系统个别模块延长至 48 个月。上述议案业经公司 2020 年 1 月 10 日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 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如下:
截至 2018 年 4 月 19 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2,050.90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C10405 号《专项鉴证报告》。
2、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如下: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2,608.91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555 号《专项鉴证报告》。
(五)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除用于购买保本型产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不存在其他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7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5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期限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上述议案业经公司 2018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2、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6.5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2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期限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议案业经公司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3、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议案业经公司 2019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4、本公司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