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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81 深市 濮阳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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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濮阳惠成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4


证券代码:300481          证券简称:濮阳惠成      公告编号:2024-067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濮阳惠成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湖南长炼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共同投资开发特种酚及下游高端特种新型材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濮阳惠成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成研究院”)与湖南长炼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长炼”)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投资开发特种酚及下游高端特种新型材料。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150,000,000.00 元,其中,惠成研究院出资 97,500,000.00 元,占比 65%;
湖南长炼出资 52,500,000.00 元,占比 35%。

  一、拟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濮阳惠成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0MA3X8UAA3Y

  法定代表人:崔富民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4 月 13 日

  注册地址:濮阳市胜利路与华安路交叉口西 1000 米路北 30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惠成研究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查询,惠成研究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投资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长炼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00782871950G

  法定代表人:佘喜春

  注册资本:8,2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 年 12 月 28 日

  注册地址: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长炼垄口(长炼医院对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结构情况:岳阳长科承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11.47%,岳阳长源嘉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 10.54%,岳阳长源承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 10.53%,岳阳长源惠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 9.88%,岳阳长源承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 7.35%,岳阳长源宏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 6.70%,佘喜春持股比例为 5.53%(以上是前七名股东持股情况)。
  佘喜春为实际控制人。

  公司与湖南长炼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湖南长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长炼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资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河南惠长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3. 注 册 资本 及 出 资 安 排:150,000,000.00 元,其中 惠成 研究 院出 资
97,500,000.00 元(货币方式出资 60,395,337.53 元,非货币出资 37,104,662.47 元),
占注册资本的 65.00%;湖南长炼出资 52,500,000.00 元(货币方式出资18,750,000.00 元,非货币出资 33,75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35.00%。

  双方同意,非货币出资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评估,最终出资金额以评估结果确定。


  4.经营范围: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及技术推广服务;有机化学原料制造;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注册结果为准)。

  (二)合资公司组织架构

  1.合资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合资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委派 3 名,湖南长炼委派 2 名,
董事长 1 人,由公司推荐,副董事长 1 人,由湖南长炼推荐。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

  3.合资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公司委派 1 名,湖南长炼委派 1 名,
职工监事 1 名,监事会主席由湖南长炼委派的监事担任。

  4.合资公司设总经理 1 名,财务总监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副总经理不超
过 3 名,均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人数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设置,同时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设置并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位。董事会秘书由财务总监或副总经理兼任。

  总经理由公司提名,由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由湖南长炼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制定任职条件,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三)合资公司的管理模式和利润分配

  1.合资公司成立后,按照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市场情况、技术情况及新公司自身优势等,继续选择合适的项目运营。

  2.合资公司成立后,以公司注册资本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其他资金由新公司申请项目贷款。如需股东提供担保甲乙双方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提供按份担保。
  3.合资公司项目投产后,公司利润优先用于偿还公司的贷款,在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 65%开始分红,分红比例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 40%且不高于可供分配净利润的 75%。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湖南长炼拥有较强的技术团队力,本次成立合资公司旨在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

  本次成立合资公司后,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后续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和管理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本次成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与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及效益提升,进一步深化公司整体战略布局,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关于合资成立河南惠长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