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1-129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杭集团”)计划自2021年10月29日起6个月内(即自2021年10月29日至2022年4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司法拍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重不低于5%,即不低于6,437,400股;且不超过10%,即不超过12,874,800股。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东杭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东杭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杭集团持有公司11,880,0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3%。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结合对
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拟增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重不低于5%,即不低于6,437,400股,且不超过10%,即不超过12,874,800股。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增持期间如发生股权激励行权等或有事项导致股份增加,不包含在本次增持计划预披露范围内。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即自2021年10月29日至2022年4月28日)(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司法拍卖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其他事项: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计划增持主体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9、本次计划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计划增持主体增持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以及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政策要求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完毕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若发生上述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东杭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