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冻结及控股公
司部分资产被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的控股公司
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茂联”)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刘泽刚先生与北京鑫乐诚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乐诚公司”)因合
同纠纷一案,导致刘泽刚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冻结、天津茂联部分资产被
查封,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是否为限售
第一大股 本次冻结股份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冻结申
股东名称 股及限售类 起始日 到期日 原因
东及其一 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请人
致行动人 型
因合同纠
部分为高 鑫乐诚 纷被采取
刘泽刚 是 58,570,577 46.07% 5.47% 管锁定股 2024-01-30 2027-01-29 公司 财产保全
措施
备注:(1)上表中如各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2)上表中股份数量单位均为股;(3)
上表计算相关比例时,总股本已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4)按照冻结起始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计算,本
次被冻结股份对应的价值约为 18,156.88 万元。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和司法标记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泽刚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
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累计被标记数量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刘泽刚 127,142,120 11.88% 96,870,911 0 76.19% 9.05%
备注:(1)上表中如各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2)上表中股份数量单位均为股;(3)
上表计算相关比例时,总股本已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4)累计被冻结数量,包含了此前北京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冻结的 38,300,334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2022 年 10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
冻结的补充公告》。
3、其他说明
经询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特对本次司法冻结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泽刚先生除了上述冻结事项外,不存在
其它大额债务逾期和违约情况,刘泽刚先生近年来未参与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评
级,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
仲裁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泽刚先生不存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刘泽刚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泽刚先生正在积极争取早日解决上述被冻结
股份的相关解除手续。
二、资产被查封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公司天津茂联收到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
京一中院”)送达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京 01 财
保 22 号(以下简称“民事裁定书”),并依民事裁定书的裁定查封了天津茂联
名下位于天津市开发区南岗工业区富港路 9 号的部分土地,查封期限为三年,自
2024 年 1 月 31 日至 2027 年 1 月 30 日,本次被查封的土地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 30,151.32 万元(未经审计)。
三、股份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的原因
1、鑫乐诚公司与天津茂联和刘泽刚先生产生合同纠纷的具体背景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
股份被冻结的补充公告》。本次股份被冻结和资产被查封的事项与上述合同纠纷
背景一致。
2、经公司询证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刘泽刚先生和天津茂联获悉,鑫乐诚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增加仲裁请求,再次提出财产保全,并申请刘泽刚先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天津茂联、刘泽刚价值 20,206.85 万元的财产。其中天津茂联被
查封的部分土地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 30,151.32 万元(未
经审计);刘泽刚先生被冻结的 58,570,577 股公司股份,按照冻结起始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计算的价值约为 18,156.88 万元。目前,天津茂联和刘泽刚先生已经就超出裁定价值的财产向北京一中院提出解封申请。
四、上述事项对公司及天津茂联的影响
1、本次被查封的土地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 30,151.32
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2.73%,未对公司及天津茂联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刘泽刚先生已积极采取相应措施,目前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与刘泽刚先生保持密切沟通,并督促其尽快、妥善解决上述相关事宜。
3、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取决于仲裁结果及其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仲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妥善解决上述相关事宜,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京 01 财保 22 号
3、 公司向刘泽刚先生发送的《问询函》及刘泽刚先生出具的《回复函》
特此公告。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