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
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
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Julong Transmission Technology Co., Ltd.)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
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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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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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比例不低于25%,且不超过5,000万股,包括公司公开
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其中:公司股东公
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2,500万股,且公司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以上限售期的投
发行股数:
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
扣除公司承担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归公司所有,公司股东
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扣除股东承担的相关发行费用
后归转让股份的股东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
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 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20,00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5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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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时,应特别关注
下列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所持股份
锁定及减持安排作出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所持股份的自愿锁定、持股意向、减
持意向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刘翔先生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刘军先生承
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
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
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