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3-022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自2023年2月16日上午开市起,公司A股股票复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148号文同意注册,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农芯创”、“发行人”或“公司”)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7日(R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香农芯创全体A股股东,按照每10股配1股的比例配售。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2月14日(R+5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7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420,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1股的比例配售,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4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0.07元/股。
经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配股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项目 数量
有效认购股数(股) 37,565,767
有效认购资金总额(元) 378,287,273.69
占可配售股份总数比例 89.442302%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香农芯创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42,000,000股。本次配股对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及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由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香农芯创原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10.07元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1股的比例参与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21年5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
本次配股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一)原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7日,R日)收市,公司A股股东持股总量为420,000,00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23年2月14日,R+5日),原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37,565,767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420,000,000股的89.442302%,认购金额为378,287,273.69元。
(二)承诺认购履行情况
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23年2月14日,R+5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均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认购股数分别为4,967,607股、3,959,360股、3,823,313股和2,173,920股,分别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42,000,000股的11.83%、9.43%、9.10%和5.18%;合计全额认购了14,924,200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420,000,000股的35.53%。
(三)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7日,R日)收市,香农芯创A股股东持股总量为420,000,00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23 年2月14 日,R+ 5 日 ) 本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37,565,767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42,000,000股的
89.442302%,超过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认配率下限,故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四)送达通知
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
三、配股除权与上市
本公告刊登当日(2023年2月16日,R+7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股除权日),除权价格依据实际配股比例计算,实际配股比例相当于每10股配售0.894423股。本次配股的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3年2月3日(R-2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配股发行公告》,投资者也可以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自2023年2月16日上午开市起,公司A股股票复牌。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名称: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
法定代表人: 李小红
联系人: 曾柏林
电话: 0563-4186119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
法定代表人: 章宏韬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电话: 0551-65161501、010-53771973
发行人: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配股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配股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