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4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朱业胜先生主持,应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公司会议
的董事 7 人。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
达。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朱业胜先生所作的《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总经理积极开展工作,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公司已离任独立董事许强先生、现任独立董事许春华女士、叶蜀君女士及王金本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资产结构和经营方式、结合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和经营环境的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分红规划(2019 年-2021 年)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0 年度亏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执行,报告期内及以前年度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议案八、审议通过《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2020 年度合并报表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401,549,408.14 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401,549,408.14 元,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已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将于 2021 年 4 月29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
《 2020 年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将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议案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为满足运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授权董事长办理授信具体申请事宜,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各项文件,最高余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业务。子公司芜湖万向新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以其名下位于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官陡门路 258 号的土地使用权、厂房等资产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朱业胜先生及其配偶侯玉艳女士拟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具体内容最终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朱业胜、曾维斌、姜承法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依法回避表决。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议案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为满足运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授权董事长办理授信具体申请事宜,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各项文件,最高余额不超过 4000 万元,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业务,期限一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万向新元科技
有限公司拟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58 号 4 层 409、410 不动产权为前述
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最终以公司与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议案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授权董事长办理授信具体申请事宜,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各项文件,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期限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拟以名下位于天津市宝坻区节能环保工业区宝中道北侧、天兴路东侧土地使用权、厂房等资产为前述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最终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议案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所需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王展、胡静提供个人担保,期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