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5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4 万股,发行价格为 34.60 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156.4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165.1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991.22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6 月 5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810082 号
《验资报告》验证。
(2)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494,252 股,发行价格 40.0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59,999,965.04 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4,243,395.4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5,756,569.63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 出 具 的
XYZH/2020CDAA60012 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募集
资金 440,770,999.01 元,其中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 5,679,072.29 元,募集资金余额 0 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61,564,000.00
减: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支付发行费用 51,651,753.33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支出 440,770,999.01
其中: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支出 5,679,072.29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30,865,301.15
减: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手续费支出 6,548.81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
(2)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
使用募集资金369,618,279.20元,其中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369,618,279.20元,募集资金余额 80,393,534.32 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59,999,965.04
减: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支付发行费用 14,243,395.41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支出 369,618,279.20
其中: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支出 369,618,279.20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4,261,322.12
减: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手续费支出 6,078.23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0,393,534.3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日机密封件有限责任公司(原四川桑尼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日机密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滨江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支行(以下合称“专户存储银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于 2015 年 7 月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国金证券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相应义务,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专户已注
销无余额。
(2)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优泰科(苏州)密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泰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国金证券于 2018 年 1 月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国金证券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相应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
专款专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无余额。
2、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贡新地佩尔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地佩尔”)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新地佩尔、国泰君安于2021 年 1 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滨江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新地佩尔、国泰君安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相应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机密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日机密封、国泰君安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支行于 2021 年2 月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优泰科、国泰君安及苏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于 2021 年 2 月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公司、国泰君安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要
求,履行相应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相关规
定和要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储金额 截至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滨江支行 4402265429100009829 70,000,000.00 -- 已注销(注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滨江支行 4402265429100009953 68,865,446.67 -- 已注销(注 5)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支行 1001300000413752 271,046,800.00 -- 已注销(注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科技园支行 4402265434000001044 -- -- 已注销(注 1)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支行 1001480000029135 -- -- 已注销(注 3)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已注销(注2)
支行 51899300000185 --
合计 409,912,246.67 0
注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滨江支行(账号:4402265429100009829)账户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
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科技园支行(账号:4402265434000001044)账户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注销;
注 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账号:51899300000185)账户于 2018 年 6 月
7 日注销。
注 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支行(账号:1001480000029135)定期存款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到
期后,全部转入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支行(账号:100130000041375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侯支行(账号:1001480000029135)账户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注销。
注 4: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支行(账号:1001300000413752)账户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注销。
注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科技园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