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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64 深市 星徽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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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徽精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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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464 股票简称:星徽精密 公告编号: 2017-079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授权,结合近期国内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经公司慎重
考虑和研究,对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限售期”进行调整,延长2016年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并提请延长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6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限售期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持股期限根据《暂行办
法》规定执行: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本次发行股
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
2
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
九十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星野投资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中,公司控股股东星野投资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除星野投资之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内容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本次调整
限售期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延长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
鉴于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虽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但本次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于2017年7月3日到期,后续股票发行工作
仍需继续实施。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延长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将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18年7月3日。
上述延长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三、延长董事会全权办理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已获中国证监会受理,但股东大会给董事会相关授
权的有效期即将于2017年7月3日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顺利实
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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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12个月至2018年7月3日。除此之外,其他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
上述延长董事会全权办理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需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