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464 证券简称:星徽精密 公告编号: 2017-072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6 月 7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耿
锡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东星
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再次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结合近期国内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公司董事
会同意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限售期”条款作如下调整: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持股期限根据《暂行办
法》规定执行: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本次发行股
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
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
九十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星野投资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中,公司控股股东星野投资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除星野投资之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内容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蔡耿锡、谢晓华
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议案一对本次发行限售期的调整,公司相应修订了《广东星徽精密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
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蔡耿锡、谢晓华
回避表决。
(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议案一对本次发行限售期的调整,公司相应修订了《广东星徽精密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
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
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蔡耿锡、谢晓华
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
取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提示及采取措施的公告( 二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蔡耿锡、谢晓华
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东星野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附生效
条件的股份认购补充协议( 二) >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与控股股东于 2017 年 6 月 13
日签署《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补充协议(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于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二) >的公告》。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蔡耿锡、谢晓华
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
议案》;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鉴于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将于 2017 年 7 月 3 日届满,为
了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 同
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该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鉴于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将于 2017 年 7 月 3 日届满,为了保证本次发行工
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意将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披
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