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2-029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经事后核查发现有部分内容因工作疏忽需要补充更正,现予以补充更正。
一、需补充的情况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补充内容:若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到实
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需更正的情况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中“三、本次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之“(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期限及授权”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等值 3 亿人民币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金融衍生品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更正后: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等值 3 亿人民币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金融衍生品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该等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外,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开
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其他内容不变,补充更正后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对于本次补充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审核,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